N
N
N
我的購物車
N
N

搭乘蒸汽火車
注意事項
1.申請單傳真後,須由大會回傳確認單至旅宿業者方完成最終訂位程序。 2.請住宿旅客攜帶本申請單前往起程站服務台(濁水站或集集站)兌換乘車券。 3.搭乘旅客需於每班次開車前30分鐘到場劃位。 4.搭乘蒸汽火車的民眾,上車時皆以乘車券為驗證,請妥善保管,遺失不補。 5.傳真申請書經訂位確認後,恕無法再行更換。 6.如於週日住宿之旅客,欲搭乘週日當天班次者,請旅宿業者事先申請訂位, 訂位確認後,業者可以以傳真方式,將申請單傳真給旅客至現場換票。 7.搭乘民眾需乘原班車往返,逾時不候,若搭乘民眾於下車站停留參觀超過回程 開車時間,欲回起程站者,需自行負責交通事宜。 8.申請書之相關資料,僅供搭乘確認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