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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比賽

  比賽主題 

以2014南投火車好多節活動期間之相關內容為拍攝主題,包括: 
 2014年火車好多節活動剪影 
 集集線火車及車站相關 
 集集線(名間鄉、集集鎮、水里鄉)沿線風光 

 參賽資格
凡於活動期間於2014南投火車好多節活動過程所拍攝之活動剪影,集集線火車及沿線風光等拍攝主題,均可參加比賽。

 作品規格
一律以8×12吋之彩色照片繳交,不得裱框、翻拍拷貝、裁切格放、電腦合成、參加作品張數不限,但不得連拍,且同一個景點主題不得超過五張,為活動期間拍攝之作品。(數位檔請提供像素1,000萬以上、解析度300dpi之JPG或TIFF檔)

 比賽時程
 收件日期:2014年7月13日~2014年8月8日(下午17:00前) 
 獲獎公佈:2014年8月13日 
 頒獎日期:2014年8月17日 

 交件辦法
填妥報名表後,貼於作品背面連同作品電子檔光碟 (寄 / 親) 送至集集鎮集集驛站服務台 (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162號)

 獎勵方式
 特優獎1名: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及獎狀一式。 
 優等獎1名: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及獎狀一式。
 佳作獎8名:獎金新台幣一千元整及獎狀一式。

 注意事項
  1.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,嚴禁翻拍、轉貼、剽竊或抄襲。如有剽竊他人之情事,經查證屬實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,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  2. 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。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、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。
  3. 參賽作品其原始底片及檔案之著作權全部歸屬南投縣政府所有,參賽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,且南投縣政府保有修改、複製、使用之權利。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數公開發表、展示、發行、製作輸出圖、印製及相關權利,均不另計酬。
  4. 參賽作品均不退件。
  5. 每位參賽人得獎作品限得一件(以名次高位為準)。
  6.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,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補充之。

活動洽詢電話:(02) 8502-1365 # 123(請於上班時間撥打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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